雜誌簡介:
本雜誌於2024年7月起停刊,第47期為最後一刊。
《法律人潮流誌》原刊名《法律新聞雜誌》,發行至第159期(民105年7月)止,自民105年9月起改為現刊名,期數另起。
台灣的法學刊物這幾年的發展以司法實務、純法學理論與比較法逐漸調和為趨勢,二者比重的不同造就了坊間看似眾多的法學刊物。但許多讀者的回饋讓我們瞭解了一個問題,偏重純法學理論與比較法方面的刊物,已限制了閱讀的實用性;偏重司法實務的刊物,稍嫌欠缺新近法學理論的探討與應用。
因此,我們決定回歸到「國考雜誌實用性」與「法律角度分析資訊」的出版原點。
「潮流」定義上是流行趨勢的動向,亦可引申為社會變動或發展的趨勢。
「法律」實際上必須跟隨社會脈動,時時刻刻進行修正。
每一個社會案件,都有機會成為一股變革的潮流,同樣的也有機會成為一部法律規範修正或制定的源頭。連結到「國家考試」這個特定的族群而言,社會上任何具有法律討論價值的風波草動,都有可能轉化為考題的內涵,敏銳且正確的關注,往往更能夠掌握命題的「風向」。
這本雜誌的宗旨與定位便在於此
-竭力讓「法律人」跟上時事、考情「潮流」!
簡介
本期內容簡介
【法律白話文之時事黑白講】
行政、立院大亂鬥!近期公法爭議大集合!
牛逼啊老鐵!法律可以管我要怎麼講話嗎?
【公法專欄】
行政主體之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範圍
112年憲判字第19號判決概覽
行政法院與憲法法院之分工
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之法益
【民商法專欄】
論加害人故意行為是否有過失相抵原則之適用?-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394號民事判決為例
民事訴訟法上舉證責任之減輕-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0號民事判決為例
有限公司之相關爭議問題
獨立董事責任之減輕與免除
【刑事法專欄】
竊盜行為之既未遂區別-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3930號判決評析
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2項規定之「24小時」如何起算與認定?
業務關係之拒絕證言權
刑事訴訟法鑑定章修法簡介
【國考看板】
考生的書桌前沒有虛度的光陰
兼職奶爸的律師上榜心得
【實務見解整理】
公 法類 實務見解選編暨簡評
民事法類 實務見解選編暨簡評
刑事法類 實務見解選編暨簡評
【法律白話文之時事黑白講】
行政、立院大亂鬥!近期公法爭議大集合!
牛逼啊老鐵!法律可以管我要怎麼講話嗎?
【公法專欄】
行政主體之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範圍
112年憲判字第19號判決概覽
行政法院與憲法法院之分工
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之法益
【民商法專欄】
論加害人故意行為是否有過失相抵原則之適用?-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394號民事判決為例
民事訴訟法上舉證責任之減輕-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0號民事判決為例
有限公司之相關爭議問題
獨立董事責任之減輕與免除
【刑事法專欄】
竊盜行為之既未遂區別-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3930號判決評析
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2項規定之「24小時」如何起算與認定?
業務關係之拒絕證言權
刑事訴訟法鑑定章修法簡介
【國考看板】
考生的書桌前沒有虛度的光陰
兼職奶爸的律師上榜心得
【實務見解整理】
公 法類 實務見解選編暨簡評
民事法類 實務見解選編暨簡評
刑事法類 實務見解選編暨簡評
作者簡介
雜誌簡介
《法律人潮流誌》原刊名《法律新聞雜誌》,發行至第159期(民105年7月)止,自民105年9月起改為現刊名,期數另起。
台灣的法學刊物這幾年的發展以司法實務、純法學理論與比較法逐漸調和為趨勢,二者比重的不同造就了坊間看似眾多的法學刊物。但許多讀者的回饋讓我們瞭解了一個問題,偏重純法學理論與比較法方面的刊物,已限制了閱讀的實用性;偏重司法實務的刊物,稍嫌欠缺新近法學理論的探討與應用。
因此,我們決定回歸到「國考雜誌實用性」與「法律角度分析資訊」的出版原點。
「潮流」定義上是流行趨勢的動向,亦可引申為社會變動或發展的趨勢。
「法律」實際上必須跟隨社會脈動,時時刻刻進行修正。
每一個社會案件,都有機會成為一股變革的潮流,同樣的也有機會成為一部法律規範修正或制定的源頭。連結到「國家考試」這個特定的族群而言,社會上任何具有法律討論價值的風波草動,都有可能轉化為考題的內涵,敏銳且正確的關注,往往更能夠掌握命題的「風向」。
這本雜誌的宗旨與定位便在於此
-竭力讓「法律人」跟上時事、考情「潮流」!
《法律人潮流誌》原刊名《法律新聞雜誌》,發行至第159期(民105年7月)止,自民105年9月起改為現刊名,期數另起。
台灣的法學刊物這幾年的發展以司法實務、純法學理論與比較法逐漸調和為趨勢,二者比重的不同造就了坊間看似眾多的法學刊物。但許多讀者的回饋讓我們瞭解了一個問題,偏重純法學理論與比較法方面的刊物,已限制了閱讀的實用性;偏重司法實務的刊物,稍嫌欠缺新近法學理論的探討與應用。
因此,我們決定回歸到「國考雜誌實用性」與「法律角度分析資訊」的出版原點。
「潮流」定義上是流行趨勢的動向,亦可引申為社會變動或發展的趨勢。
「法律」實際上必須跟隨社會脈動,時時刻刻進行修正。
每一個社會案件,都有機會成為一股變革的潮流,同樣的也有機會成為一部法律規範修正或制定的源頭。連結到「國家考試」這個特定的族群而言,社會上任何具有法律討論價值的風波草動,都有可能轉化為考題的內涵,敏銳且正確的關注,往往更能夠掌握命題的「風向」。
這本雜誌的宗旨與定位便在於此
-竭力讓「法律人」跟上時事、考情「潮流」!